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、防灾减灾、应急处置公益宣传力度,按照《关于转发<济南市“泉城亮屏”应急公益宣传活动方案>的通知》(济教安处函〔2024〕37号)文件通知和消防大队的要求,学校内要全面开展“泉城亮屏”应急公益宣传活动。请各单位在需要亮屏当日,做到应亮尽亮。亮屏时间要求:
1.每周亮屏:每周周三需要亮屏
2集中亮屏:每月16日为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日,需要亮屏。
3.重点节点亮屏:充分利用4.15国家安全教育日、5.12全国防灾减灾日、6.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、11.9消防宣传日等重点时间节点需要亮屏。
安全保卫处
2024年4月23日